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

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占地 1028 亩,建筑面积 19.75 万平方米,分为两个校区。老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占地 420 亩,建筑面积 5. 05 万 平方米 ,建有教学楼2 栋,办公楼 1 栋,学生公寓楼 3 栋,大小学生职工餐 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 厅 3 个,风雨运动场面积 10000 平方米 ,图书馆、阅览室各 1 个,设有超市、储蓄所、邮局、卫生室、洗衣房、理发室、开水房、锅炉房(冬季供暖)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新校区位于济南市东部大学城,依山傍泉,占地 608 亩,总建筑面积 14. 7 万平方米 ,包括能容纳万名学生同时上课的教学楼1 栋( 30000 平方米 ),多功能综合实验楼1 栋,图书馆1 座,高档学生公寓5 栋,学生餐厅 1 栋,风雨运动场60000 平方米 。另有二期工程 6 栋学生公寓、一栋现代化综合图书楼约 50000 平方米,正在建设中,2006 年9 月正式投入使用。

  为满足各专业实验实训教学的需要,学院加大基础教学设施投入,现有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为 3000 万元,其中适用于医学类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1600 万元,同时还建有多功能的现代化实验中心,拥有各类专业实验室 56 个,品牌计算机 1000 台,数字语音设备598 座,解剖标本室、解剖模型室、解剖多媒体主控室、显微镜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化学实验室、机能实验室、病理室、临床诊断实验室、手术室、妇产科实验室、口腔实验室、口腔技工实验室、护理实验室、护理示教室、针灸推拿按摩实验室、中药实验室等 30 个医学实验室,能充分满足各学科各专业的实验实训教学需要。各专业实验课开出率均达到 90 %以上,医学类实验课开出率达 98 %。学院目前藏书41 万册,学生运动场地 6 万平方米 。

  学院现有章丘市中医院、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两所附属医院,另有济南市、章丘市等 3 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另与全省 20 多所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签订教学与实习协议,并与 50 多家大中型企业签订实训、实习就业基地协议,为学生技能培训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860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    邮编:250200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学院基本情况: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前身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资格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办学条件
 
学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7695万元(截止到2007年9月),教学计算机1500余台。图书馆藏书52万册,电子图书35万册。学院拥有现代化语音室、计算机中心、多媒体教室、网络中心以及化学实验室、解剖标本实验室、中药实验室、针灸实验室、推拿实验室、临床实验室、护理中心实验室、电工实验室、电气自动化实验室、建筑实验室等各种实验室56个。现有专兼职教师494名,下设医学院、口腔学院、护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语学院及基础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
 
学院特别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设有就业实训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就业、实训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体系,为每位学生建立“职业生涯规划书”。学院“订单教育”卓有成效,每年都要举办企业专场招聘会和大型供需洽谈会,历年都有300多家省内外大型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来学院选聘毕业生。学院先后与海尔集团、海昌电器有限公司、吉鲁生物科技集团、诺普信集团、富士康科技集团等多家大型企业集团及下属单位签订了联合培养或就业协议,学生在接受教育的同时已基本解决了就业问题。
 
 
★招生专业
 
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2008年在山东、江苏、内蒙古、安徽、河南、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新疆、海南、广东、山西、四川、重庆、浙江、福建、甘肃、青海等19个省、市、自治区投放了专科(高职)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疗美容技术、药学、中药、护理、助产、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应用英语、应用韩语。共29个统招专业。
 
其中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和护理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国家医师、护(士)师资格考试。
 
★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0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等评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费用开支的补助,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7]41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对全日制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录  取
  1  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4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5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7  录取原则:
⑴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⑵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其  它
  1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我院
对线上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2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3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护理、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为6900元/年;临床医学专业学费为6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7900元/年;应用韩语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应用英语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4  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根据省教育厅鲁价费发〔2004〕55号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学生退学学费手续。
5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6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设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二、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三、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7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杏林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  
邮政编码250200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
资讯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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