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课和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其中,英语(公共课)考试要求以《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依据,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的公共课考试要求分别见附件8、9、10。
(二)考试组织及范围
普通专升本考试按专业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面向社会专升本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主考学校要按有关要求安排监考人员,严格考场管理和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
(三)考试命题及阅卷
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命题、阅卷、统分等工作由我处协调有关学校承担。面向社会专升本专业综合课考试的命题、阅卷、统分等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面向社会专升本专业综合科目的命题应包含6门课程,其中专业骨干课程不得少于4门。
(四)考试时间及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至29日。
12月27日:上午8:30 -10:30 科目:计算机(高等数学)
12月27日:下午14:00-16:00 科目:外语(大学语文)
12月28日:上午8:30 -11:30 科目:专业综合一
12月28日:下午14:00-17:00 科目:专业综合二
师范类音、体、美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1月7日。其中,山东师范大学负责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德州学院负责美术专业和音乐专业技能测试。各专业测试科目见附件1。
专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要求由上述学校制定,经我处核准后实施。
(五)成绩公布及查询
负责阅卷、统分的学校在成绩核对无误后,将成绩于2009年1月10日前报我处。生源学校可于1月底前通过软件下载考生成绩,具体下载时间另行通知。在考试成绩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查询、透露考生成绩。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09年3月15日前向生源学校提出申请,由生源学校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我处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到阅卷学校查询。阅卷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时只负责核对卷面总分与各题得分的累加是否有误。如发现分数累加有误,由阅卷学校教务处出具更正证明,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我处。如因分数登录错误影响考生录取,由我处负责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阅卷学校要将本次考试的试卷妥善封存,以备查询,一年后方可销毁。
(六)其他事项
主考学校须提前将考点设立情况报我处核准后实施。面向社会招收专升本的学校,要将招生简章报我处审核后,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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