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艺术学校

烟台艺术学校

烟台艺术学校属烟台市教育局直接管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于1958年, 1993年被文化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估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16年7月被基本认定为山东省规范化学校。

烟台艺术学校位于烟台市芝罘区福山路35号,依山傍海,环境优美。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6726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约为2000万元。学校开设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表演、戏曲表演、美术绘画、学前教育六大类专业。其中音乐类专业有声乐、中国民族管弦乐、西洋管弦乐、钢琴等专业;舞蹈表演有中国舞表演、歌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等专业;戏曲表演有京剧表演、吕剧表演等专业。目前,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为烟台市市级示范专业。

烟台艺术学校现有教职工138人,高级讲师33人,讲师46人,“双师型”教师84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80% 。拥有烟台市艺术学科教育带头人1名,烟台市优秀教师1名。学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聘请专业水平高、表演经验丰富、社会知名度高的艺术家作为兼职教师,客座教授包括国家一级演员、中央歌剧舞剧院王燕,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山东省舞蹈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享受国务院津贴的现代海阳秧歌创始人张荫松,中国戏曲“梅花奖”得主、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董翠娜等。

建校五十多年来,学校以“办一流学校,育一流人才”为目标,坚持“人本、崇德、尚美、创新”的办学理念,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全面强化学校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发展成为烟台市中等艺术教育与科研的基地,培养出以董翠娜、王燕、马胜飞、纪懋懋、宿慧等为代表,获“中国戏剧梅花奖”、“CCTV青年歌手大赛金银奖”、“意大利国际青年歌手大赛金奖”、“国际声乐大赛中国赛区金奖”、“桃李杯全国舞蹈大赛奖”、“全国美术书法大赛奖”的优秀毕业生近万名。目前,烟台市直三个院团(京剧院、吕剧院、歌舞剧院)的领导及主要演员,多系学校毕业生。一大批优秀毕业生考入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高等艺术学府,继续深造。更有一批毕业生成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机关企事业、部队、学校的文艺骨干力量。

2009年9月,烟台市委、市政府决定学校划归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1年9月22日,烟台市政府批准了学校的搬迁方案。新校将按照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标准建设,在校生达到1000人左右。学校将根据形势发展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巩固提高中等艺术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三二连读”艺术专科教育方式,不断加快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

 

烟台艺术学校新生入学考试要求

1、舞蹈:女生盘头、不戴头饰、不化妆,穿吊带体操服、舞蹈软鞋;男生穿黑色练功裤、白色训练服、舞蹈软鞋。

2、戏曲: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嗓音洪亮、口齿清晰,考生需穿练功服,女生盘头、不戴头饰、不化妆。

3、器乐:考生有一定的演奏基础或浓厚的兴趣及专业学习的优秀条件,音准、节奏感、乐感较好。自备相关专业乐曲一首,背谱演奏。视唱练耳包括单音、节奏、旋律模唱并达到考试要求。

4、声乐:嗓音、形象条件较好,有一定歌唱基础。朗诵完整,普通话标准且有一定表现力。视唱练耳包括单音、节奏、旋律模唱并达到考试要求。

5、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美术考生需自备画具、画板。

6、考试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烟台艺术学校录取办法

按照省、市招办录取新生的有关规定,综合考生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和思想品德、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烟台艺术学校毕业生去向

1、参加全国各艺术类或职业类院校本专科招生考试。

2、国际留学。

3、就业与创业。学校推荐用人单位,学生自主选择。

烟台艺术学校招生说明

1、我校为全日制寄宿学校,考生须身心健康,具备独立生活、自主学习的能力身体条件须达到专业要求。如果发现考生有不良品行、嗜好或纹身等情况,不予录取。

2、新生入学后,试读三个月,不合格者退回原籍。

3、六年制中专班使用普通中学文化课教材,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课程,其余专业使用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材。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

5、品德优秀、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三二连读"艺术设计与制作大专班,转段成绩合格后,进入对接的烟台职业学院就读,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3+4戏曲表演专业转段成绩合格后,进入对接的山东艺术学院就读,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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