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艺术学校

烟台艺术学校

烟台艺术学校奖助政策

1、免学费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2、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放奖学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烟台艺术学校招生说明

1、我校为全日制寄宿学校,考生须身心健康,具备独立生活、自主学习的能力身体条件须达到专业要求。如果发现考生有不良品行、嗜好或纹身等情况,不予录取。

2、新生入学后,试读三个月,不合格者退回原籍。

3、六年制中专班使用普通中学文化课教材,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课程,其余专业使用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材。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

5、品德优秀、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三二连读"艺术设计与制作大专班,转段成绩合格后,进入对接的烟台职业学院就读,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3+4戏曲表演专业转段成绩合格后,进入对接的山东艺术学院就读,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烟台艺术学校招生报名 暂无